学生因病等特殊情况下不能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,须在考试前办理缓考手续。学校不单独组织缓考。缓考学生应及时随低年级参加考试或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。办理缓考手续流程如下:
流程 |
执行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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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前,向学院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和诊断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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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断证明应为校医院的诊断证明,书面申请应使用A4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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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院长批准后通知任课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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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秘书在学生成绩中录入缓考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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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学期末报送成绩时,教学秘书将缺考登记表和缓考手续等相关材料报教务科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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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材料为:缺考登记表、缓考书面申请、校医院诊断证明。 |
教务科地址:办公1号楼110室
联系电话:7018667,70109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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